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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药监局局长:将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违法行为

2015-09-25 来源:南方网
   23日上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宣贯《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我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各项工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宇飞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内容特点等进行了全面解读,并表示将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段宇飞指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数量多、涉及面广,一直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重点问题。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填补了我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地方立法空白,条例以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段宇飞强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把条例确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抓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社会宣教,确保每一个监管人员能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并加以运用,每一位从业人员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社会公众依法、积极、理性、有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二是做好条例学习宣贯,加强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社会公众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是根据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及时制定本地区其他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摊贩登记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是开展食品小作坊摸底调查、普查登记等工作,建立一户一档的信用档案。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检查计划。 六是加强食品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抽检,努力做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抽检的全覆盖。七是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对一年内累计三次违法的,坚决责令停止经营,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摊贩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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