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以“优质服务”欺骗老人
我县65岁的张月丽(化名)是多年的高血压患者,碰到一个年轻人上门推销降压保健品,年轻人指着产品包装上的头像说这是上海有名的高血压专家、中科院院士,其产品是他最新的科研成果。张阿姨买了一盒,刚吃两天就觉得血压降了。于是她停掉其他所有药,只吃这一种。可一个月后,她突然晕倒在家。医生说,这种保健品其实并不能起到治疗作用,先前的“好转”可能只是安慰剂效应。
无独有偶,网友小涛也向记者介绍,他奶奶最近迷上了社区对面开的一家保健品店,奶奶回来夸说,服务态度太好了,专门给老人测了骨密度,还发了一盒猴菇饼干和几粒“软骨素片”。自此,奶奶每天8点准时到店听讲座,并往家里拿一些送的保健品、膏药。起初免费的东西,后来变成收费。短短两个月,她就花了几万元。儿女们劝了又劝,奶奶却仍不觉得受骗:“那么贵的饼干和产品都舍得送,怎么可能是骗子?”
应对策略:多问几个为什么识破骗术
据我县某医院门诊李医生介绍,一般来说,如果“专家”没有具体单位,只是概括为“知名老中医”、“两院院士”等就不要相信。对有单位的专家,应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查找其所在医院、研究所的电话,确认是否是真实身份,核实产品是否与其有关;尽管老人阅历丰富,但年轻人思维更理性、知识面更广,不妨让他们帮忙分辨。记住,做儿女的都希望父母健康长寿,他们不会为了省钱而不许你买保健品。
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黄凤羽认为,首先,子女要怀着保护老人的心态,不要指责,多加安慰。其次,好好反思,自己是否没花时间关心他们的病痛。儿女要把主动权抢回来,带爸妈定期体检,主动给他们买健康食物,并把医生的指导写下来,贴到爸妈家里。更重要的是,子女们要帮老人建立安全、稳定的情感联系,给予充分的安全感,他们才不会在骗子身上花费感情。
律师说法:可判刑并处罚金
据东升街道法律咨询和服务中心律师钟德和介绍,上述欺诈行为涉及到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