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社会问题,唯有实施社会共治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从监管角度看,人员少、任务重;监管方式简单,工作效能有待提高;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二是从生产、经营角度看,部分从业者道德滑坡、诚信缺失,欺骗消费者;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生产、经营不规范,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三是从社会角度看,极少数不法分子坚守不住基本的社会公德和人性底线,为了牟取暴利恶意制假售假坑害百姓,百姓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匮乏,不能够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给制假售假者可乘之机。所以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绝非是一个单纯的监管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共治。
二、实施社会共治,是解决当前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这一突出矛盾的唯一途径从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能力来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机构、职能、人员也在不断发展、完善和充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承担着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多环节的监管职能,监管体制进一步顺畅,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但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管力量并没有产生质的变化。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仍是一个现实问题,从社会角度讲,发动各个阶层、协会、学术团体、宣传机构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有更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也是解决当前监管力量不足实施社会共治的一个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