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一中院集中宣判了五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6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
昨天宣判的五起案件,均为2013年北京警方集中打击的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保健食品系列案件。行为人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美国黑金”、“植物伟哥”、“都邦”等保健食品,通过成人用品超市、便利店、药店进行销售,并宣称能提升性功能。经检测,上述食品均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成分。
市一中院经过审理,最终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集中宣判后,主审此案的一中院刑二庭法官王燕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案占九成。
一中院的法官总结出国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的几个特征。首先是生产成本低廉,根本不具备保健功能,还有的保健食品原材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违法添加违禁成分。其次是销售渠道多元,经营者往往选择小型便利店、礼品店、成人用品店等场所,或者以直销、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等方式进行销售,流动性强,给监管工作带来实际困难。
记者了解到,由于老年人向来是保健食品市场的主力消费人群,因此老年人成了这类案件的最大受害人群。另外,乡镇、农村居民和低收入者对保健食品的消费热情开始提升,因而也成为主要受侵害群体。
此外,法官还提出,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由于审批时间长、门槛高使新功能产品入市难度大,于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在难以取得生产许可证和批号的情况下,选择擅自生产保健食品并销售,并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刺激下违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严重危害社会公众的身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