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电视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出现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产品或服务,宣传联系电话、方式、地址等六类行为的,均属于变相发布广告,需严格按照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从《黄帝内经》算起,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养生历史。中华养生文化,与哲学、宗教、美学等生息相连。这些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养生不仅成了一种生活时尚,更成为柴米油盐般的健康刚需。
今天打开电视,必有一批养生专家开讲长寿之道:层出不穷的养生主张让人眼花缭乱,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更是在耳边狂轰滥炸。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养生节目”,本质是变相广告,加之制作发布环节监管阙如,最后成为电视节目中的“法外之地”,沦为消费投诉的热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规章制度“调理”养生节目,没有一刀切地禁播叫停,有助于正本清源,也是对民众养生保健需求的尊重与悯恤。给养生节目戴上紧箍咒,也是旨在重塑传统媒体的公信。
尤其在媒体竞争激烈的当下,如何守住底线,需要厘清边界与秩序。
把忽悠人的保健广告和伪大师清理出局,也有利于中国健康产业的正态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健康产业年产值5600亿元左右,2015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预计将达到1万亿元。从国家层面来说,2013年以来,政府多次提出促进发展健康产业,国务院还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遗憾的是,国内养生市场基本是“有交易没规矩”,坑蒙拐骗不绝于耳。正因如此,养生节目被整顿,坊间一片点赞声。
养生节目不能成为伪大师们的“道场”,更不能成为不法利益链的印钞机。为养生节目立规矩,本质是尊重科学、保障权益之需。当然,国人健康养生素养,也不能只靠电视节目来提升。应将养生常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或者作为传统健康教育的一部分,不说强身健体,起码不至于长大了还在为朋友圈瞎传的养生谣言而纠结,老了也不至于活在各色保健品的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