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期 总第3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昌永叔路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仁和康健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森牌钙铁锌口服液(批号:180102),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铅(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南昌市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查分析,造成铅超标的原因是该公司一直沿用原产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铅”≤0.5mg/L的标准进行生产,但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国家和企业标准的原辅料及包材含铅量都远远超标,达不到要求,导致产品不合格。该企业针对出现的问题,已作出以下整改:1、产品停止生产,并对产品进行技术分析;2、对所有涉及的原辅料和内包装逐一外送检测;3、对生产过程严格要求;4、质量管理部门应把重金属检测作为长期的任务和工作执行;5、对采购、生产人员、质量人员进行培训;6、坚决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原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