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职业打假人 王海
调包商品涉嫌诈骗与打假无关
据了解,各大超市存在部分过期食品的情况很正常,尤其是部分小超市没有现代化的精细化管理系统,主要依靠手工来分拣过期食品,只要不及时操作就会出现过期食品。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但是量不会很大。
打假数十年,我自己已经基本不会去针对过期食品打假,真正的职业打假人“不会整天开车去找”,即使有也是采购其他商品偶然发现顺手为之,但确实有一些新入行的打假人会有此类行为。
打假人一般的流程是调查取证、采购、举报、诉讼,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知假买假也受法律保护。在维权期间,双方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属于约定行为,投诉是个人权利,但不能用暴力行为等强迫对方支付。
从市场总量来说,没有调包的必要性,大部分超市存在过期食品,随便一找就能找到。知假买假是趋势,经过多年打假,最典型的保健品和电商的虚假宣传大幅度减少了。但如果真的出现了类似调包商品的行为,就和打假没有一点关系,已经属于涉嫌诈骗的范畴。那部分人可能是以诈骗为职业,冒充职业打假人,要坚决打击并且严惩。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 曹寒冰
职业打假人应被认定为消费者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系合法行为。通常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在我国这些相关法律中,没有将职业打假人定性为“职业打假者”,那么职业打假人就应被认定为正常的消费者,至少这些打假人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商家合法经营的促进作用。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 鞠枫
打砸车辆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在日常营业中,如遇到职业打假人恶意维权,商家应当留存商品调换及敲诈行为的相关证据,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由行政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职业打假人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用合法的方式进行活动,不能用非法方式谋取利益,如故意调包虚假、过期商品并索取高额赔偿,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存在争议,但超市店主对车辆进行打砸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需视情节严重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莫让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一段流传在网上的视频显示,多名职业打假人被警方控制,现场响起热烈喝彩声。这足以说明,职业打假人做得太过分,已经引起众怒。
在零售业,几乎每一个超市经营者都曾遭遇职业打假人的纠缠。河南濮阳绿城超市总经理田建忠曾经总结他们的惯用伎俩:把店内礼品盒商品偷偷打开破坏或者是拿走盒内小包装;篡改食品包装日期或者是抹掉生产日期;用自带的假冒商品替代货架陈列的商品;涂改价签,然后进行索赔。
职业打假人“业务”繁忙,以至于成为相关监管机构的常客。甚至有人调侃,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是为职业打假人打工的。
对于超市经营而言,职业打假人造成的直接利润上的损失虽然不多,但长期以来的骚扰、对门店正常经营的干扰以及对企业口碑形象等的隐性伤害却不可忽视。他们的作为,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究其本质,是一群高举打假大旗、实为一己之私,行走在灰色地带的群体。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成功维权之后,打假这一举动出现在公众视野。打假一方面是为自身维权,另一方面涉及公众利益,从而有一些“公器”的味道。因此,在随后的许多年里,打假人多具有维护大众利益的成分,甚至一度受到普通消费者的支持。
然而,当打假成为一种职业,利用法律和政策漏洞,以打假为名谋私的时候,打假开始变味了。特别是一些打假人恶意购买和调包过期食品,再跑到超市进行索赔,其行为已经触碰法律底线。
再来看打假人打假的目标。人们都知道,存在假货最多的地方是一些缺乏正规经营手续的小商小贩和个体户,但打假人很少去光顾这些地方,而是将目标瞄向了经营比较规范的连锁大卖场。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后者更有“油水”,更加容易索赔成功。而一些连锁超市由于证据不足,投鼠忌器,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方式,使得“打假”成为常态。
《第三只眼看零售》曾经做过一篇关于打假人的调查报道。他们一方面具有“团伙”性质的江湖做派,另一方面却颇有点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理念,这使得职业打假人显得更加神秘莫测。毫不夸张地说,一个三五人组成职业打假团队,其管理之先进丝毫不比一个中等规模的企业差。
分工明确。职业打假团体一般有三种角色,首先是“寻假人”,在商场、超市寻找过期食品或者有问题的商品;其次是“买假人”,根据“寻假人”提供的情报,带足现金到商场或超市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最后是“谈判人”,负责与商场负责人交涉获得赔偿。
专业知识丰富。一个熟练的打假人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并且具有丰富的商品知识。他们知道某些商品容易出问题,就重点关注这些商品。“他们对商品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们自己员工。以我们超市销售的某款橄榄油为例,上面标注的保质期为90天。我们以为计算保质期是从灌装开始的,而打假人根据他们研究相关文件,说是从橄榄油压榨之日算起。我们后来咨询专业人士才发现,原来他们才是对的。”一位超市经营者谈到。
善于学习。职业打假人非常注重自身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层面。一旦国家出台新规定,他们甚至会请法律专家来为自己的团队讲解新规。2013年1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实施,善于把握机会的职业打假人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因为按照新规则,超市大部分商品将出现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实体零售企业经营环境不容乐观,而职业打假人的袭扰更是雪上加霜。当然,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监管和运营规范,做到不售假货,合法、合格经营;不过,也要认清职业打假人的本质,他们事实上与维权无关、也与公众利益无关,他们自身不创造价值,而是在灰色地带攫取价值的群体。赵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