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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 保健食品“套号”误导消费

2016-05-14 来源:中国食品报
  
  业内人士认为,要减少保健食品“套号”等不法行为,需要多措并举,一是监管法规完善和力度的加强,二是行业特别是一些大企业要团结起来,主动抵制违法行为。抵制的方式除了加强自律之外,还要积极参与到对消费者的科普中来,用规矩的产品、规范的营销,把保健食品的产品知识和消费知识传递给消费者,用科普的力量打通公众认知渠道,以共治的行动推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本报记者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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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曝光的“套号”违法案件
  
  1.某保健食品店里出售的降糖保健品,竟然都是添加了违禁西药的假冒伪劣药物。日前,据湖北武昌警方披露,今年1月突击清查当地4家店铺,当场抓获嫌疑人,共收缴有毒有害“食品”近50箱。经当地食药监部门检测,这些店面销售的糖恒康、百年糖康、五十九味等7种产品,均为盗用其他保健食品批号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均含有违禁西药成分,属于有害有毒食品。民警提醒,消费者、患者应去正规医疗机构求诊问药,不要轻信所谓既无副作用又有疗效的“保健食品”。
  
  2.福建泰宁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近日利用手机条形码扫描功能,查处一起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案。该局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时,发现某药店经营的保健食品“中老年高钙型钙咀嚼片”(标示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80381,产品批号:20120902,执行标准:Q/QET001-2008,卫生许可证号:赣卫食证字(2007)第360982-100072号,标示合作企业:江西奇而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樟树市益康保健品有限公司)存在可疑现象,执法人员随即利用手机对该产品条形码进行扫描,发现无法显示生产企业等信息。经查询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证实该产品不是由该批准文号持有公司所生产,系盗用保健食品批号产品。
  
  3.2013年4月,福建新罗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新罗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神血尔口服液和虫草氨基酸口服液涉嫌假冒,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保健食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查询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数据库后确认,安神血尔口服液的批准文号为假冒滕州市东方阿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河牌东方阿胶浆的批准文号;虫草氨基酸口服液的批准文号也是假冒其他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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