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的营养学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分阶段地呼吁营养立法。我国着名营养事业专家于若木早年间也曾呼吁加快营养立法。中国营养学会常务理事长翟凤英说,于若木先生对我国营养立法工作的推动十分重视。中国营养学会早期开始推行的营养立法工作,正是在于老的多方呼吁下受到了中央的关注。
“目前,我国大量的营养工作都是作为科研项目进行,一旦缺少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将难以为继。如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营养监测和改善明确为常规工作,每年都能拿出数据,就能及时发现居民营养问题并及时纠正。”翟凤英介绍说,要了解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应该制定哪些改善措施,必须通过营养调查和营养监测得到的数据来决策。在发达国家,营养监测和营养改善作为常规工作,由国家提供经费,每5—10年甚至每年进行一次。然而,我国全国性营养调查60年来仅开展4次,而且是通过申请科研项目的形式进行的。
年逾八旬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原专家委员会主任蒋建平教授对营养法缺失带来的问题直言不讳:“营养餐不营养、各种操作不规范等现象比比皆是。”他指出,我国学生营养工作越来越好、规模越来越大,但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学生营养工作随意性较大。加快营养立法工作,有助于保障和推进营养工作的规范展开。没有法律作保障,营养项目的推进中会出现诸多问题。
有专家表示,一些地方虽然实行了中小学生营养餐,但营养餐专项资金未实现专款专用,甚至有地方挤占挪用和虚报多报营养餐专项资金。尽快启动营养立法程序,通过法律来保障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公众的营养摄入迫在眉睫。
另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正处在预防营养相关疾病的最佳时期,营养立法的时机已到。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迅速发生变化,也是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如果抓住时机,通过营养立法正确指导和保障国民改善营养,能够有效预防营养失衡,减少与膳食相关疾病,增进全民健康。
对比美国、日本、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学生营养立法状况,我国虽然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了不少学生营养方面的政策,但未将学生营养纳入法制体系,不仅难以体现出国家对此的高度重视,也让一些营养计划难以实施甚至夭折。当前,我国十分重视青少年学生的营养改善,投入巨大,并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加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显着,已具备了学生营养立法的条件和基础,应当尽快开展学生营养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