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如果进行营养干预,一些慢性病的发病率将大幅降低。同时,相关研究也表明,因营养干预而节省的费用十分可观。例如对于高血压进行以膳食营养干预为主的社区综合防治,每投入1元,将节约心脑血管治疗费用8.59元。营养干预的好处不言而喻,但令人尴尬的是,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业界专家学者持续呼吁推进的营养立法却停滞不前。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及专家仍在呼吁加快营养立法,并提出了具体可靠的解决路径。
加快营养立法,有利于保障对公众进行营养知识普及教育的常态化、科学化。如今,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大量的所谓养生宝典、营养科普刷遍朋友圈,书店里最畅销的是各种养生书籍,电视里大量的饮食营养节目热播。由于各种炒作,科学的营养知识被淹没在大量的信息中。要让营养知识科普形成常态化,就要先用法律保障营养专业队伍的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严卫星
将国民营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营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但也有许多人对“吃饭也要立法”表示不理解。事实表明,我国面临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的双重挑战。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农村地区营养缺乏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城市地区除了营养缺乏,城市地区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由于膳食结构不合理导致的膳食营养相关慢性疾病大幅增加,如糖尿病、超重、肥胖、高血压等。许多慢性病不仅发病率高,而且呈年轻化态势。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健康中国”升级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需要社会共治,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素质,才有意义。目前,我国的慢性病发病率呈井喷势头,医疗负担的加大,直接对我国经济造成直接负担。
营养立法,不仅需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关注,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正在加快,如果没有一部有关营养的法律,那么我国的营养工作将如何推进?目前,在我国,制度化、长期化、常态化、全覆盖的营养工作局面远远没有形成。
2015年,我国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养立法工作为何滞后的原因在于营养对国民经济、公众健康的重要性还远未被认知。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营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纲要性文件,缺乏约束性,我国的营养工作还远未到立法层面,应尽快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 江苏省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沈进进
制定营养改善法 规范统领营养工作
江苏省每100位成人居民里就有8个糖尿病人,超一半成年男性超重,10个成人里3个患高血压,学生超重率为15.7%。江苏成年人与学生体质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都有所体现。我和多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改善法〉的议案》,建议加快营养立法工作,将饮食营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监测国民营养健康状况,培训基层医务人员的营养知识。
人们的经济条件改善了,营养知识却非常缺乏,甚至进入误区。所谓的营养大师泛滥,走了一个林光常,又来了一个张悟本,使得公众的营养意识混乱。这样的结果是,不仅没有得到营养健康,还造成一些病人耽误了治疗。同时,由于营养知识不普及,饮食方式不合理,食物浪费问题十分惊人。营养立法也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大问题。
将饮食营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人的素质提高不仅是应试能力和科学知识的教育,还应该从小培养学生的营养意识和健康自我管理能力。日本在20世纪40—50年代开始大力推进国民的营养改善工作,于2005年颁布《饮食教育法》,将饮食营养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儿童青少年的良好饮食习惯,为预防慢性疾病做好知识和技能储备。
应推行营养午餐,严禁一些垃圾食品在校内或校门口附近贩卖,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从儿童时代开始做好慢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在中小学、幼儿园附近不得售卖酒和高糖饮料,不得张贴相应的宣传广告。此外,还应该通过国家立法,给孩子们提供营养午餐,保障他们的生长发育。
与需求相比,我国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和相关研究工作方面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往往是项目性投入,缺乏连续性。虽然有很多专业团体开展了不少研究,但不成规模,缺乏规划,还有很多重复性工作,难以形成系统性突破。因此,建议“营养改善法”对相关内容给予法律和制度保障,保障营养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也有利于专业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我在议案中提及很多食物供给的具体做法,例如,食物售卖场所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各类食物的营养相关信息,对高糖、高盐、高脂肪以及含反式脂肪酸的食物应当给予特别的提示,增加适合慢性病患者食用的特殊食品的供应,满足消费者多样的食物营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