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抽检的25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粮、油、肉、蛋、乳等大宗日常消费品合格率均接近或高于平均水平。乳制品抽检9350批次,不合格4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9510批次,不合格181批次;蛋及蛋制品抽检2339批次,不合格48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23942批次,不合格641批次;肉及肉制品抽检18344批次,不合格631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3397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6批次,占样品总数的1.1%;检出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58批次,占样品总数的1.7%。日常消费量较大的蔬菜及其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5.6%,水产及水产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5.3%,调味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6.9%,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3%,酒类的样品合格率为97.0%。与2014年相比,25类中样品合格率升高的食品品种有19类,其中饮料、豆类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酒类升幅较大。全年共抽检1048家大型生产企业生产的20468批次产品,样品合格率为99.4%;18家大型经营企业集团的24328批次产品,样品合格率为98.1%。
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3.8%;检出非食用物质,占不合格样品的1.2%;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27.9%;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24.8%;重金属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8.5%;品质指标不达标,占不合格样品的26.0%;其他指标不合格的,占不合格样品的7.8%。抽检发现一些品种、场所和单位问题较突出,主要为水产品和饮料不合格率偏高,饮料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率较高;婴幼儿配方羊奶粉不合格率较高;网购、小杂食店、小吃店等部分场所不合格率偏高;极少数企业抽检多次不合格。针对发现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总局已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第一时间对社会公布抽检信息。
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织就严密的“防护网”,总局2016年将安排抽样129.3万批次,抽样品种覆盖33个食品大类,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包括30类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抽样对象基本覆盖获证生产企业。抽检将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明确分工,按企业规模、业态形式、检验项目等确定抽检对象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强安全性指标检验、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和对市场占有率高企业的抽检。在年度计划性抽检基础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需要安排专项抽检。通过持续开展的监督抽检工作,逐步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同时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推动标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