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心明显增强
报告指出,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布局,面对企业成本高企、产能过剩加剧对食品药品带来的不安全风险,面对体制调整过渡、机构运行磨合给监管工作带来的困难挑战,全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迈出新步伐。
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法规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监管能力得到稳步提升,“餐桌污染”治理取得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舆论环境逐步改善,社会参与初步呈现,食品药品安全进入全面治理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政策强度、改革深度前所未有,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明显增强。
“十三五”: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
报告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等重大决策部署,全系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通过“十三五”努力,使“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安全过程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明显提高,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都得到明显提升。
2016年: 落实六大重点工作
报告指出,2016年总体工作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立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要求,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加强基层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善,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以“四个最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报告提出2016年重点任务:
一是加大基层工作力度。落实“两责”,即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责任,对农兽药残留、添加剂滥用等风险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实“四有”,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最基本条件是“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使地方政府管理责任可量化、可操作、可检验。落实“四有两责”是否到位,机构改革成功与否,要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否得到加强为标准。
二是重点加大基础建设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加强各类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建设;加强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三是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第33条规定的11项法定义务,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有关规定,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原料控制制度,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制度,食品检验、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
四是重点加大产品抽检力度。一要统筹计划。总局今年拟安排抽样129.3万批次,覆盖33个食品大类,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抽样对象覆盖13.3万家获证生产企业。各省也要统筹抽检计划,减少重复抽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要问题导向。要突出安全性指标以及舆情监测、监管发现问题但尚无标准的项目,要增加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三要合理分工。总局锁定全国流通、规模以上、市场份额大的生产企业,省局要锁定除总局抽检对象以外的省域内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集中交易区、集体餐饮场所以及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问题多发区、易发区,要及时安排专项抽检。四要规范管理。要制定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明确计划、实施、处置、公布、分析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提高抽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布信息要客观准确,风险解读要科学严谨。产品不合格信息公开以后,还要对不合格产品召回、下架、销毁等处置情况密切跟踪并及时公布。
五是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总局要加大直接查处案件的力度;加强对行业“潜规则”性质违法行为的打击;加强案件查处的督办。要更多地从发现违法行为的角度考虑,进行正面引导,鼓励职业打假提供威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大案要案线索,对举报查实后按规定予以奖励。
六是重点加大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问题,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注册和监管制度,加强特殊食品准入和管理;研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评价机制,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体系;好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启用工作,并开展督促检查。
报告强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增强服务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本领,加强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巩固和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的好形势,需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心无旁骛促改革,毫不懈怠抓监管,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把好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表数据来源:《深化改革创新 强化监管执法 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