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近期,我市已按照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进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核,并向企业核发了近百张具有“SC”编码的许可证。
现有“QS”标识包装
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
“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而不再标注‘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包装标注“QS”标识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
“然而,带有‘QS’标识的食品并不会立刻从市场上消失,‘SC’编码要全面替代‘QS’标识需要三年时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存有的带有“QS”标识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但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识。“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唯一编码可用于
食品查询和追溯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是由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据介绍,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的作用可不能小觑,它是与企业对应的唯一编码,可达到识别查询食品生产企业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14位编码代表的信息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一经确定便不再改变,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许可证编码也不会改变。
此外,许可证还将载明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
食品生产许可
实行“一企一证”
“下阶段,我市将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实行‘一企一证’,证书有效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据介绍,比如一家既生产卤肉又生产卤豆制品的企业,按照以往规定必须取得肉制品和豆制品两张许可证,而新制度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可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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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把 “QS”变成“SC”?
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对应质量安全之义,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而“SC”是生产之义,其后跟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体现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主体地位,监管部门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