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疾病,却无力自付医药费,怎么办?现在有不少救助途径,杭州准备给这类人群再上一道“保险”。昨天起,《关于建立杭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始征求意见——将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作为救助对象。
据介绍,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包括:
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本市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这类患者应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资金、公共卫生经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的,可由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支付或补助。
特别要强调的是,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资。由医疗机构向基金经办机构申请,进行身份认定、资金核定及拨付。
当然,如果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向医疗机构支付欠费后,查明患者身份或查实患者有负担能力、有其他支付渠道的,医疗机构和基金经办机构将及时向患者追偿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