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食品生产加工风险隐患扼杀在摇篮里,使监管人员对监管内容要求更加明晰,生产厂家对风险隐患防控更加明了,长沙市局近来探索推行“清单式”监管模式,拿着清单进行重点监管,照着清单进行质量把关,对着清单进行问题排查,凸显出较好的效果。
据悉,该局采取“梳理问题、剖析过程、分析原因、预想可能、专家会诊、制定措施”的办法,对辖区内所属27大类61小类食品生产企业分别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清单》。清单上对原料购进、生产辅料、添加物质、生产过程、产品存储、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以及人为故意情况等潜在风险因素进行了明确标注。该局同时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生产标准进行自检、自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与此同时,该局还制定了与风险防控相对应的《食品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确保责任上肩,并实施责任“上墙”;制作监管责任公示牌,悬挂在企业大门口,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