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非法添加、市场混乱……近些年保健食品行业屡遭曝光。今年10月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颁布6年以来首次大幅度修订。其中,对保健食品有严格规范。不仅如此,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也是重拳规范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今后不能再“任性”。
新食安法严规保健食品 监管变清晰
由于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不完善,保健食品市场混乱问题较为突出。在这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保健食品是否实施注册制度、应如何加强监管,成为立法的焦点之一。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透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批准产品一万多个,在产产品4000多个,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00多家,年产值2600多亿元。其中,年产值上亿元的企业70多家,占总产值的38%。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内容共13个条款,对入市前的许可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督、广告管理、违法处罚都给予了规定,将终结保健食品发展的无序状态。
据了解,此次新食安法中明确了改变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的分类管理。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功能目录的管理制度,对使用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原料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保健食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并实行定期报告等制度。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必须经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保健食品虚假广告“重灾区”
近年来,保健食品领域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广告及宣传,其虚假程度尤为严重。
广东省保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肖炜军曾表示,如今,不论广播电视,还是报纸网络,保健品广告铺天盖地,减肥、降糖、增高、提智、补钙、抗癌等等,保健品几乎无所不能。许多该去医院找医生开药治疗的慢性病或者疑难杂症患者,比如糖尿病人,被广告忽悠长期吃保健品;而一些本来健康,无需服用保健品的青少年,却总在补脑补钙。保健品在百姓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多重而混乱,让人摸不着头脑。
新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着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医疗机构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另外,根据新广告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