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10种保健食品被强制在我省暂停销售,这些企业必须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时段和版面刊播更正启事后,再申请解除暂停销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生产的“地奥R紫黄精片”、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生产的“蓝美牌清清胶囊”、天津开发区天光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光牌盐藻天然胡萝卜素软胶囊”、沈阳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竞力牌清基胶囊”、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生产的“华德虫草菌丝体片”、天津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广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汕头市壹杯通有限公司生产的“润通茶”、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的“科晶牌天然胡萝卜素维E软胶囊”在我省行政辖区内停止销售,并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落实。
同时,责令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或时段,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