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将专设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的坊间传言终得证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确认:国家层面组建“食药警察”机构已酝酿一年,国务院专门为此发了相关文件。未来将建立一支覆盖全国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执法队伍,此事很快会出结果。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食药品犯罪两大新罪种,对原先已设置的食药品犯罪罪种的量刑标准也进行大幅提高。有了法制先行作保障,从当年起,北京市率先在市公安局组建食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与此同步,北京各郊区的公安分局也相继增设食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由于北京率先吃螃蟹且被证明效果明显,上海、辽宁、浙江等食药品犯罪高发省市,也相继建立同类机构尝试食药品犯罪案件归口侦办。
但对于绝大多数省区而言,食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尚归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总队、支队、大队兼顾办理。由于经济犯罪涵盖面极广,依现有经侦办案队伍人员编制和办案手段(尤其缺乏专业的技侦队伍和技侦手段),对食药品犯罪案件常常顾不过来和办不下去,导致绝大多食药品犯罪案件最终只能“以罚代刑”草草了结,起不到打击此类犯罪应有的震慑效果。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六十大类深化改革事项中,构建反应灵敏、执法高效的食药监体制机制是重点事项之一。如果把食药监体制机制重构视为编织食药品安全监控大网,编织此网首先需要打牢三根基桩:一是理顺食药监监管体制;二是把食药监队伍的“橄榄型”结构变成“金字塔”结构;再是组建全国一统的“食药警察”队伍。
此番欣闻“食药警察”队伍“很快会出结果”,意味着打造“三根基桩”的努力,很快将形成全国范围的上下联动和齐头并进。
理顺食药监体制,从中央到地方正在梯次推进,其中浙江和上海的探索幅度已走在了全国前面。以上海为例:不但生产流通两大环节的食药监职能全部归并给了食药监局,此前比工商、质监、食药监高出半级且单设的政府“食安委”也并给了食药监局。在此基础上,上海浦东新区再迈一步,于今年元月撤消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大职能部门,统一成立市场执法局,从而将横跨生产、流通、消费三大环节的食药监行政执法及打击假冒伪劣行政执法,统一归口到市场执法局门下,力求彻底消除原三大部门各管一摊而结合部“三不管”现象。该新机构运作数月的表现证明,执法效率尤其是威慑力已有所体现。
塑造食药监队伍的“金字塔”结构之“上海尝试也颇具亮点:改革前,上海食药监队伍沉淀在市(70%)区(30%)两级,在食药品犯罪的主要肇始地——街道与乡镇,食药监队伍和机构双双为零。去年下半年改革后,上海食药监队伍扩编1300余人,新组建的基层食药监所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和乡镇。全市食药监队伍市、区、街道乡镇配比改为市10%,区25%,街道乡镇65%。由于监管一杆子插到了基层,新队伍运作约半年,上海防控食药品违法犯罪的社会生态不敢说大有好转亦呈明显改观。
毋庸讳言,与上海设置街道乡镇食药监队伍需要新增公务员编制及财政开销一样,在全国范围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和机构,自然少不了新增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但是,无论于当下国内严峻的舌尖安全态势,民众对舌尖不安全的巨大惊恐,还是深化改革必须体现以人为本这个施政根本,增加编制和开销定能得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增加开销,只要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仅因减少“舌尖腐败”所省出来的公帑,足够平衡新的食药监预算。至于新增编制,的确需要新招部分公务员,另一部分则可通过压缩各级机关大量的冗员进行跨部门调剂。以上海为例,仅压缩其他政府机关冗员,即为食药监队伍扩编调剂出数百个编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