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限在许可区域销售
草案二审稿对于特殊食品只是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有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提出,土特产也应属于特殊食品,还有是进口食品、新生产的食品、恢复再生产的食品,是否都应该放在特殊食品中,要分层讲清楚。
另外,建议草案规定“土特产食品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科学健康的要求,改进传统工艺”。该委员解释称,现在很多土特产的传统工艺是非常落后、不科学的,但是人民群众又非常喜爱,作为食品安全法来讲,应该有一个引导,土特产的生产经营应该按照科学健康的要求改进传统工艺,并获得县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
此外,土特产还应纳入本区域食品监管部门风险监测,并限在许可区域内销售。
规范野菜等高危食品使用
对于食品的监管标准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对此,有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提出,首先要进行食品的分类,再制定相应的标准,比如哪些是大众食品(普通食品)?哪些是特殊食品?哪些是添加食品?都应该进行明确的划分,此外,对于土特产、野菜等也需要进行分类和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提出,食品安全标准应强制执行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除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他认为,允许地方与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实际上把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混淆在一起,食品安全标准不能允许地方和企业去定。
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高危食品的界定和监管工作。他提出,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有很多是因为高危食品造成的,例如,学校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因为食用山野菜等食物造成的情况比较多,建议在食品安全法中确定以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和事故调查情况确定适合本地区饮食习惯的高危食品目录和禁用范围,从而规范本地区高危食品的使用。
保健食品广告应严格规定
信春鹰委员在审议中提出,原有法律对食品广告有严格的规定,明确“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功能”,但实践中,电视台的很多食品广告,都以各种直接的或隐讳的方式宣传食品的功能,“绝对不是说吃这个可以顶饿,一定说它是有其他功效的”。
信春鹰举例称,现在广泛做的猴菇饼干广告,其中就用了“养胃”这两个字,它的价格是其他同类饼干的若干倍,而且该饼干药店和食品店均在卖。
对此,信春鹰建议综合考虑食品广告的特殊性,对食品广告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