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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和非处方药的区别

2013-12-30 来源:羊城晚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人们在满足温饱之余更关注到如何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保持健康。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起步较晚,却发展迅猛。为了规范保健食品行业,2003年卫生部将所有的保健食品归纳为27类,如:免疫调节、改善睡眠、改善骨质疏松、抗氧化、抗疲劳等等,品种则数以千计。
 
  在维生素产品中,有些是保健食品,有些是非处方药,使很多消费者产生混淆,以为只要是维生素都是一样的。其实,两者有着显著的区别:。
 
  1.目的不同
 
  保健食品只适宜在特定人群中使用(譬如,抗衰老食品小儿不宜服用;促进生长的食品不宜用于成人等等),它不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是侧重于调节人体的某种功能。药品则具有明确的目的,是为了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而采用的。
 
  2.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不同
 
  保健食品主要侧重于食品的安全性,因此只要能保证产品的卫生,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功效成分稳定就可以了;药品的生产条件和工艺要求十分严格,具有严格的GMP标准。
 
  3.产品的功能是否需要经过临床对照观察?
 
  由于保健食品仅仅是众多食品中的一个分支,要求较低,不需要临床观察便可经过批准上市。药品直接关乎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效果,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临床对照观察结果作为支撑,才有可能被批准上市。
 
  4.实际功效如何?
 
  由于在现有的条件下,大多数保健食品不能明确其功效成分,因此它不可能以预防或治疗疾病为目的,只是侧重于调节机体某种功能。所以,在其标签上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药品则应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确切的疗效。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和药品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譬如,某些保健食品中虽然含有维生素C,但是其中维生素C的含量、保存率、作用大小、可信程度与OTC(非处方药)还是有着天壤之别。尤其在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十分规范的今天,保健食品市场中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消费者可得多长一个心眼,千万不能“妈妈跟着孩子走,孩子跟着广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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