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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酒打

2013-06-05 来源:北京晨报

      
 

      端午节临近,粽子应景地摆上了各大超市的柜台,然而记者走访市场发现,颐生酒业的一款 “茵陈酒”也出现在了“端午特色食品”的柜台上。而茵陈酒实为一种中药酒,其配料茵陈、红花等中药被禁止添加于普通食品中,饮用存在风险。
 

  赶“端午热” 药酒变身食品

  在沃尔玛和物美等大型超市,颐生牌茵陈酒在黄酒柜台占有一席之地,包装上“端午节喝茵陈酒”、“老北京习俗”、“健康酒”等字样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注意。一位消费者拿着一瓶颐生茵陈酒对记者说:“头一回知道这酒,没听说过端午喝茵陈酒啊,倒是听说过喝雄黄酒。”一位阿姨将茵陈酒放入购物车:“过节了,应个景。”但她也同时表示以前没有听说过端午喝茵陈酒的传统,“看这儿写着‘颐养身心、有益健康’,买一瓶尝尝。”
 

  记者看到,颐生茵陈酒的配料表包含茵陈、红花两味中药。在颐生茵陈酒的包装上,也确实有“凝练草本精粹”、“经常饮用颐养心身,有益健康”的宣传语,更是引用《本草纲目》中对茵陈及红花的“除风湿寒热邪气、耐老”、“活血、润燥、通经”等中药作用的描述作宣传。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颐生茵陈酒是养生酒,端午新到的,卖得不错。”
 

  那么销售人员所说的“养生酒”是否为保健酒呢?在颐生茵陈酒的包装上,并没有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识,在宣传中,茵陈酒也将其宣传为“不同于传统白酒与保健酒的真正健康酒”, 而包装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则为其悄然“正身”——颐生茵陈酒只是属食品类的普通白酒。
 

  普通食品添加中药涉违法

  而普通白酒添加中药是违法的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而茵陈和红花两味中药均不在法规中提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属于违法添加。
 

  “除了‘药食同源’的物质外,其他中药材是不允许添加到普通食品中的。”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王中告诉记者,“《健康相关产品管理法规汇编》认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有87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有114种,这两类中药的安全性较高。”王中解释称,“红花是国家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而茵陈则只能用作药物使用。”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应用推广工作委员会会长尹志超表示,茵陈酒应为药酒,红花酒应为保健酒或药酒,生产出售这两种中药产品需报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批药字号或保健品标识。而记者从国家食药监的官网查询到,目前只有北京同仁堂药酒厂和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生产的茵陈酒为正规药字号产品。
 

  禁添中药为安全 日常摄入茵陈、红花存隐患

  对于茵陈和红花两味中药的性质与作用,中国中医药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王祝举研究员表示,茵陈是一味清湿热的药,有清热利湿、退黄的作用,但不适用于虚热、虚黄者;而红花是一味活血的药,可化瘀止痛。女性经期、妊娠期都需慎用。“中药有其药理作用,不能作为普通食品摄入,如若用不对症,会有一些副作用和安全隐患。”王祝举说。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应用推广工作委员会会长尹志超表示,商家疏于标识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是普通食品非法添加中药的危害之一:“药品保健品要求标明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适宜人群;服用方法和服用量;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而对于这些,食品则没有硬性规定。”在颐生茵陈酒的包装上,记者确实没有看到食用量、适宜人群及不适宜人群的标注。“如果没有标识清楚,如孕妇等不适宜人群饮用,就会造成危害。”
 

  颐生酒业:我们有批复 “茵陈大曲”违法添加曾被查处

  记者连线茵陈酒的生产商南通颐生酒业,该公司张姓负责人对记者确认颐生牌茵陈酒确属于普通白酒,而对于普通白酒添加中药的状况,他表示:“颐生因为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属于老字号,添加中药是国家卫生部有特批的。”随后记者收到了颐生酒业发来的老字号证书、生产许可证和一份关于“茵陈大曲”的卫生部文件。文件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允许‘茵陈大曲’继续生产经营。”而茵陈大曲与茵陈酒并非同一个产品。上述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没有单独对于茵陈酒的特批文件,茵陈大曲与茵陈酒执行的是同一个标准,是一样的。
 

  对于“特批”,几位专家持观望态度,“普通食品不允许添加中药是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为什么能够因其‘历史悠久’就特批呢?”然而就算经过“特批”,企业为何不对其产品不适宜人群做标识呢?对此企业方表示“我们是完全根据国标、白酒包装标识对产品进行标注的。”
 

  产品含中药、不符合法规需要“特批”,而在标签标注上却回归“普通”,“严格根据普通白酒规定标注”,不禁令人苦笑。
 

  资料显示,今年四月,在苏州市沧浪工商局的一次白酒、葡萄酒市场的专项整治中,工商部门就因无药监部门的审核标识,查处了一批颐生牌茵陈大曲。据新华网报道,该酒内违法添加了茵陈、红花两种药材,而苏州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吴鉴功对此表示,红花的主要功用为活血,而茵陈的主要功用则为保肝清热,这两种药材的作用是相反的,不可以放在一起用。如果患有高血压的人服用了红花,则可能导致血压升高、血管破裂,而怕冷的人服用了茵陈,则会使本身寒凉加重。当地工商部门将这批药酒封存下架,并对此立案调查。
 

  而对此,颐生酒业表示“这是一场误会,当地工商局并没有对其进行下架和处罚。”
 

  打宣传擦边球涉虚假 或“自封民俗”
  

      在颐生茵陈酒的包装上,“健康酒”、“长期饮用颐养身心、有益健康”等宣传语比比皆是,更是引用《本草纲目》中对茵陈及红花的“除风湿寒热邪气,耐老”、“活血、润燥、通经”等中药作用的描述作宣传。“普通食品是不能宣传保健功能的,更不能宣传治疗作用。”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表示,有些企业模棱两可地明示或暗示食用其产品对“身体好”、“健康”、“养生”,或者引用如引用本草纲目等医学古籍的一段话证明有保健作用的话,间接宣传产品,引导消费。这都是打擦边球的做法。
 

  而据记者查询,在国标上,也并没有颐生酒业宣传的“健康酒”一说。美国普度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专业博士、《吃的真相》作者云无心表示,站在现代医学的角度,“健康酒”根本不存在——酒精作为一种溶剂,的确可以把植物等物质中一些成分浸出到酒中。但是这些所谓的“滋补品”本身的功效就只是传说,并没有什么科学证据的支持。再用酒来泡也不会产生什么新的“保健成分”。但是酒精的危害却是明确的。
 

  而对于商家所说的“端午喝茵陈酒”、“北京习俗”,王祝举称,茵陈酒作为一种药酒,在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记载,既然是药,就不会有“适于端午节饮用”一说。“饮药酒与节气没太大的关系。‘端午饮茵陈酒’没有医学依据。”
 

  实际上,茵陈酒与端午节的民俗关系也无处寻得——北京市文联副主席、著名民俗专家赵书对记者表示:民俗是人们的集体约定,具有不怕重复、发自内心、集体行为这三个特点。民俗是由于自然原因、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而形成的稳定的生活文化世象,经过历史考验才能得到传承。“我不知道也没有查到茵陈酒与端午节有关的民俗资料,‘自封民俗’实不可取。”赵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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