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
4.6 兽药和农药残留限量
4.6.1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4.6.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及相关规定。
4.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 标签、 标识、 包装、运输及贮存
5.1 标签、标识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 外箱须标注“ -18℃以下贮存”字样。
5.2 包装、运输、贮存
5.2.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
5.2.2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贮存、销售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运输温度应控制在-12℃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