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的生产企业。
2 术语和定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或)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及临床应用(效果)均应经过科学证实。
2.2 清洁作业区
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如液态产品的与空气环境接触的工序(如称量、配料)、灌装间等,粉状产品的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
2.3 准清洁作业区
清洁度要求低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如原辅料预处理车间等。
2.4 一般作业区
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如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2.5 商业无菌
产品经过适度的杀菌后, 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 也不含有在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
2.6 无菌灌装
在无菌环境中将经过杀菌达到商业无菌的食品装入预杀菌的容器(含盖)后封口的过程。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