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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问答全文下载

2015-06-17 来源:121健康网

  为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管理,目前我国各类食品产品标准中设置的卫生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等,将逐步调整到各类生产规范类标准中,便于企业实行过程控制,引导企业利用卫生指示菌监控食品加工、贮存过程中的卫生状况,以及验证清洁、消毒等卫生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促使企业切实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结合产品类型和加工工艺,在不同的工艺环节,合理设置适合产品特点的指示菌指标要求并实施监控。当发现某监控点的指示菌水平异常时,即提示该食品生产过程相应环节的卫生管理措施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为此应当及时查验并提出纠正措施,以保证食品生产过程污染可控。
  
  十六、如何检验验证产品的安全
  
  检验是验证食品生产过程管理措施有效性、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检验,企业可及时了解食品生产安全控制措施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企业对各类样品可以自行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企业开展自行检验应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试剂、 标准样品等,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各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检验人员应具备开展相应检验项目的资质,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为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准确,检验仪器设备精度必须符合要求。企业委托外部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时,应选择获得相关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企业应妥善保存检验记录,以备查询。
  
  十七、关于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贮存不当易使食品腐败变质,丧失原有的营养物质,降低或失去应有的食用价值。科学合理的贮存环境和运输条件是避免食品污染和腐败变质、保障食品性质稳定的重要手段。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点、卫生和安全需要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避免食品污染的风险。
  
  十八、如何落实产品召回管理措施
  
  食品召回可以消除缺陷产品造成危害的风险,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体现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要求。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会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时, 应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记录召回和通知的情况,如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通知的方式、范围等;及时对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为保证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十九、关于岗位培训
  
  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生产过程控制,而过程控制的关键在人。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可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科学的分析方法有效预防或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但这些都需要由相应的人员去操作和实施。
  
  所以对食品生产管理者和生产操作者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企业确保食品安全最基本的保障措施。 企业应按照工作岗位的需要对食品加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现行的法规标准,食品加工过程中卫生控制的原理和技术要求,个人卫生习惯和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过程的记录等,提高员工对执行企业卫生管理等制度的能力和意识。
  
  二十、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完备的管理制度是生产安全食品的重要保障。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涵盖从原料采购到食品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全过程,具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原料仓库管理制度、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培训制度、记录和文件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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