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卫生局介绍,上海各大医疗机构业务量每年都在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全上海门急诊服务量达1亿人次,住院病人达140.01万人,手术量达60.06万人次。上海此番制定下发《告诫谈话制度》旨在从严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实施细则》,此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若发生下列六种情形,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该院主要负责人将被责令参加“告诫谈话”:发生一级、二级医疗事故并承担完全责任的;发生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擅离职守等情况,并造成相当于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发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的;发生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10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其不良执业行为3年记分累积超过30分的;发生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
上海市卫生局表示,凡是谈话对象无故不参加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且3年内不得受理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各项评优申请。医疗机构经告诫谈话后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负责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