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会议(第三届)
10月31日,“ 2018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会议(第三届)暨2018国际特殊食品产业展览会”进入第二天议程, 在2018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会议(第三届)全体会议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韩军花发表主题演讲。
《中国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的现状与进展》
1、我国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是参考了国际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等国家/组织的定义修改确定的。“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要,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2、国际上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分类存在差异,与各地区市场实际需求相关,中国大致分四大类9个产品类别。
3、“特殊食品”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概念区别,“特殊食品”是2015年我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而言是“管理概念”,是当今食品安全管理框架下中国特色的说法;而“特殊膳食用食品”是与国际法典委员会和其他国家标准体系基本一致的“标准分类体系概念”。
4、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的修订是“以健康为中心,落实健康中国建设和国民营养计划要求,充分保障特殊人群的营养和安全”为原则。
5、《婴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5、GB 10767)》标准修订的变化趋势:两个标准变成三个标准,清晰分段,解决交叉问题;营养素指标与国际趋势一致,设置最高、最低限值,充分保证安全性和有效性。
6、《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 25596)》标准的修订趋势,考虑扩大标准所包含的产品种类范围(蛋白质补充剂、癫痫配方、防反流配方等),满足临床需求。
7、涉及《婴幼儿辅助食品(GB 10769、GB10770)》的两个标准已完成大部分修订工作,拟修订现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不一致”情况的解决,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并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
8、将尽快完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的修订,同时配套制定特定全营养产品标准。
9、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也正在考虑制定和修订工作,特别是新制定的《老年食品通则》正在征求意见中,这是国外暂无,我国首推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
10、风险评估中心制定和完善了实施策略,布局开展多项重大行动。为“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关注特殊人群需求,保障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