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秦先生(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生命危在旦夕之时,这项“重大福利”来“雪中送炭”了。
自2018年1月1日起,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肝移植术将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30%。保障对象为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
秦先生来自温州瑞安,10年前,他被查出患有乙肝,6年前,乙肝恶化为肝癌。在进行了介入治疗和肝癌切除术后,当时医生就建议,通过肝脏移植以绝后患。
“我舅舅原来是水泥工,查出癌症后就没有继续工作,表弟还在上小学五年级,所以全靠舅妈一个人在工厂打工(养家)。”秦先生的外甥告诉浙江在线记者,作为低保户的秦先生一家非常无奈,受经济条件限制,一直都没敢考虑走这条“生命通道”。
谁知近两个月,秦先生的皮肤、眼白开始明显发黄,胆红素水平逐渐升高。在亲戚的介绍下,秦先生被送到树兰(杭州)医院,找到中国工程院院士、树兰医疗总院长郑树森。
“胆红素最高时甚至达到了500μmol/L,而肝功能化验中,总胆红素正常值范围为1.71~21μmol/L。”郑树森院士介绍,住院期间秦先生腹胀严重,并出现了大量腹水,且药物治疗效果差。
在得知2018年1月1日起做肝移植手术可以进医保,患者及家属信心大增。在等到合适的肝源后,秦先生于1月1日凌晨在树兰(杭州)医院接受了肝移植手术,术中过程非常顺利。
现在,移植肝功能逐渐好转,秦先生也能坐起来了,预计3~4周后就能出院。
今天上午,树兰(杭州)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自今年1月1日起至今在该院接受肝移植的3位患者情况,其中2名来自温州,1名来自杭州,年纪都在50岁左右。
“从他们的经济水平来看,确实难以承担移植手术以及术后各项治疗费用。从他们的病情来看,虽不像肝脏衰竭那么紧急,但早该进行肝移植了,如果不是这个(纳入医保的)契机,有一位甚至熬不到今年春节。”郑树森院士告诉记者,在树兰(杭州)医院,仅仅因费用问题最终没法进行肝移植的患者占了约1/5。
据悉,这3名患者肝移植术的费用(包括手术、药物、治疗)均在35~40万元左右,医保可以报销20~25万元左右,个人自费部分仅在15万元上下。
树兰(杭州)医院医疗事业部副主任张武透露,根据该院财务和医保相关部门测算,肝移植术进入医保的政策落地后,平均能为每例移植患者节约20~25万元费用。
【相关背景】
近年来,肝癌发病率逐年增长,全球50%的肝癌发生在中国。而截至2016年,中国仍有9000万慢性乙肝患者,其中700万人因严重肝脏疾病和癌症发病风险需要紧急治疗。
对于终末期肝病患者来说,肝移植是延续生命的唯一方法。2016年4月27日,树兰(杭州)医院向浙江省人社厅率先提出了将肝移植术纳入社会保障的申请,并于去年11月30日收到作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的通知,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成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试点期限为5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