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某在兰溪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抓后,民警发现他已是八进班房的惯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汤某某两个月前才刚刚刑满释放。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汤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院查明,今年5月30日凌晨,被告人汤某某窜至兰溪市云山街道人民北路某宾馆后面的一弄堂,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将被害人方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2380元的电动自行车盗走。同日凌晨,汤某某又窜至云山街道人民北路一居民楼下,将被害人叶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1820元的电动自行车盗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汤某某是兰溪人,今年48岁。早在1986年,他就因盗窃罪进监狱,算上这一次,已经是“八进宫”,刑期最短的为7个月,最长的为15年,累计刑期26年1个月。20岁之后,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