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保障药品流通安全,提升药品安全水平,海宁局抓重点,强支点,攻难点,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抓重点,稳定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以药品零售连锁、批发企业为重点对象,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曲马多片和复方甘草片等)、生物制品、疫苗等特殊管理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为检查重点品种,以十大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充分调动我市GSP检查员,开展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批发企业的GSP飞行检查。截止目前,出动检查员20人次,检查5家,发现问题30余项。 二是强支点,提升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一方面,充分发挥信用评价体系作用。开展企业年度信息评价,2016年全市238家药品经营企业参与评定,其中守信企业196家,警示28家,失信11家,严重失信3家。强化日常动态检查力度,实施“分级+动态评价”药械监管模式。全市26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械监管信息公示牌”全部上墙。联合人社部门开展联合惩戒,2016年,全市信用联合惩戒1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有针对性开展务实性培训。结合13个基层所的实际情况,分3个片区开展药械监管实务培训。培训在面对面理论讲解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提问讲解,同时下发药品监督检查手册。 三是攻难点,切实保障药品使用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诊所)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药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中药饮片等专项,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诊所)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以采购验收、储存与养护、药品使用、特殊药品管理、冷链管理产品的储存与运输是否规范为检查重点,以民营医疗机构(诊所)为重点对象。截止目前,出动检查人员19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2家次,立案调查单位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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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