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22日及4月26日-4月27日,总局组织飞行检查组分别对我省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在总体肯定5家企业落实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责任的同时,指出了在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留样管理和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针对发现问题,省局当即要求辖区宁波(江北、海曙)和舟山(普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5家企业分别在检查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了整改方案。目前,5家企业已完成整改,经省局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验收,符合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情况分别于2017年4月25日和7月3日在省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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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处 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