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西城路“众鸭鸭”烤鸭店被查,原因是制售的卤猪蹄中添加了罂粟壳,该店女老板被指控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为什么要添加罂粟壳?女老板说,想让客人吃了店里的猪蹄、羊蹄还想吃,希望回头客多一点。昨天上午,此案在鹿城区法院一审开庭。
猪蹄、羊蹄中检出吗啡等成分
“众鸭鸭”烤鸭店女老板姓熊,36岁。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7月12日,熊某在其经营的“众鸭鸭”烤鸭店内,将罂粟壳添加到卤汁内卤制猪蹄,并在随后的三天内将这些猪蹄出售给市民。
7月15日,熊某再次用添加罂粟壳的卤汁卤制了一批羊蹄,放于店内销售时被鹿城区工商局查处。现场还查获混合卤制猪蹄、卤汁、罂粟壳疑似物等。当天,熊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鉴定,罂粟壳疑似物中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及那可汀成分,卤水、猪蹄、羊蹄中均检出吗啡及可待因成分。
她花150元买了200个罂粟壳
罂粟壳哪来的?
据熊某供述,今年7月11日凌晨3时许,她到市区水心的温州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买羊蹄,在市场门口碰上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搭讪得知熊某做熟食生意,就说自己有一剂“调料”,保准客人吃了还想吃。她一听,心动了。经讨价还价,她花了150元从男子处买了200个罂粟壳。
7月12日,熊某往卤汁里放了5个罂粟壳,卤制了一批猪蹄。在公安侦查阶段,熊某交代,截至被查,她大概卖了100多个“秘制”猪蹄,每个卖10元。
为什么要添加罂粟壳?
庭审中,熊某称,她小时候见过有人在烧菜时放几个这样的东西,据说放进去味道会好一点。所以,她也想让客人吃了店里的猪蹄、羊蹄还想吃,希望回头客多一点,就加了这“调料”。
“我们都吃过,觉得加进去没什么关系”
熊某到底知不知道这“调料”就是罂粟壳,以及它的危害?
公诉人称,在公安侦查阶段,熊某供述她买的“调料”就叫罂粟壳,也知道罂粟壳就是大烟,而且也知道食用大烟会上瘾的有害后果。可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庭审中,她却对自己的主观故意予以否认。
熊某在法庭上称,买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这叫“罂粟壳”,她在接受调查时才从民警口中知道这名字,“这个在我们那边叫大烟(罂粟壳俗称大烟)”。她称,之前她并不知道食用“大烟”对人体有害,卖的人跟她说是调料,“我们都吃过,觉得加进去没什么关系”。
对此,公诉人建议,虽然案发后熊某自动投案,但是她否认自己的主观故意,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熊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警方在侦查中使用的专业术语“罂粟壳”,与熊某说的“大烟”其实是同一种物品,不存在否认一说。另外,罂粟壳有多大危害性,只有专业人士才知道,而熊某文化程度只有小学三年级。所以,熊某在案发前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她的自动投案应属法律层面上的“自首”。
熊某最后陈述:我真的错了,真的悔过
公诉人认为,熊某在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并用于销售,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熊某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
律师称,熊某的行为存在从轻情节,她用罂粟壳卤制的猪蹄卖出去的量不多,造成社会危害性较小。另外,熊某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她已经离异,带着3个未成年孩子,父母患病,家里经济拮据,作案主观动机是为了谋生。她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律师建议法庭判处熊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适用缓刑。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熊某几乎一直在抽泣,当律师提及她的家庭状况时,她更是掩面而泣。
最后陈述时,熊某说:“我真的错了,真的悔过,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