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微博)讯 因遭遇误诊,患者慕先生被耽误了最佳的诊疗时机并最终死亡。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安贞医院赔偿家属34万余元,首钢医院赔偿8万余元。
死者慕先生的家人起诉称,2008年9月14日早上7点多,慕先生突发胸部持续剧烈疼痛,由家人送往北京市昌平北郊医院急诊,经心电图检查,诊断为心脏下壁缺血。上午9点多,家人将慕先生转送至安贞医院急诊,医生在检查后两次明确告知患者及家属:“心脏问题完全排除,考虑疼痛系胃肠痉挛引起”。此后,家属们又要求给慕先生做胃部及其他如胸片等检查,但医生回答“中秋节放假,什么也做不了”。在打了止疼针、输液并开了几种胃药后,医生让慕先生回了家。
慕先生的家属们说,回家后,慕先生的疼痛并没有明显的缓解。2008年9月15日,慕先生疼痛进一步加重并延伸至腹部,于9点50分再次抵达安贞医院急诊。医生给慕先生做了腹部B超,诊断其为急性胆囊炎并告知家属需手术治疗。慕先生的家属说,此后医院又以无床为由让家属自行联系到别的医院进行手术。后慕先生无奈至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外科住院,第二日凌晨死亡。经法医检验,慕先生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致急性心包填塞而死亡。
慕先生的家属将安贞医院、首钢医院起诉到法院,索赔50万余元。两家医院辩称,自己的诊疗行为得当,符合相关诊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