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在高压线附近违章建房,姐夫帮忙扎钢筋时触及高压线,失去了一条腿、二条臂,成为无臂独腿人,他先告电力部门后告小舅子。10月14日,记者获悉,姐夫告小舅子的案件经浙江衢州衢江法院廿里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小舅子)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每月支付原告(姐夫)1000元。即付款10年共计12万元。
衢州衢江区后溪镇某村的郑某未经审批在高压线下的一侧违章建房,考虑到安全问题,紧靠高压线这头的一间房建一层,其余建两层。
建房浇圈梁要预埋钢筋,即由钢筋工按照圈梁的形状扎好钢筋架子放进搭好的模板槽内,再将混凝土倒入模板槽振实,使钢筋全埋在混凝土里。
郑某的姐夫徐某是钢筋工,浇圈梁扎钢筋的事郑某便请徐某前来帮忙。
2012年11月11日,徐某在紧靠高压线这头为郑某帮忙扎第一层楼面的圈梁钢筋时,不小心手中的长钢筋碰到了水平距离只有2.4米、垂直距离只有3米的10千伏高压电线,结果导致全身多处被电击伤,经医院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其二条臂和一条右腿被截肢,左腿虽未被截肢但皮肤溃烂,已丧失功能。
2013年8月21日,徐某向衢州柯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高压线所有者衢州某电力部门赔偿损失,法院判决该部门赔偿徐某损失计422258.14元。
徐某上诉后,衢州中院于2014年7月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4年9月4日,徐某到廿里法庭起诉小舅子郑某,要求判令郑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99204元。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开头的调解协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