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针对全市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检查,重点查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食品中的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问题。
检查将在生产及流通环节同步展开,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件、产品配方、企业进货台账和原料、生产过程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
流通环节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是否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配制酒、玛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却声称保健功能的行为;产品名称、说明书、宣传册、广告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功能声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
一经发现问题,问题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将被执行产品召回和下架措施,并同时向消费者公布并进行消费风险提示。
对相关的生产或经营企业,一查到底,查清违法事实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本报通讯员 宣文
本报记者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