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登记备案及张挂,将被罚款或取缔
昨天,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7月起,我市开始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日后,全市3900多家食品小作坊和数万家食品摊贩纳入监管范围,对于他们的监管将有法可依。也就是说,如街头烧饼摊、老鹅摊等,需备案后在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如果不进行相应登记备案和按要求张挂,将面临罚款或者取缔的后果。
食安新规
新条例7月起实施
路边摊、小作坊纳入监管
7月1日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日后,我市所有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将纳入监管范围,对于他们的监管也将有法可依。其中,食品小作坊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
“全市目前有约3900家食品小作坊,以及数万个食品摊贩。”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一方面在促进就业、方便生活和繁荣传统特色小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场所设施设备简陋、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等原因,难以保证食品安全。而这次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30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