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全面加强品牌保护,不断提升品牌的公信力
坚持绿色食品精品定位,把精品理念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依据《商标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标志的注册与保护工作,为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严格许可审查,加强证后监管,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切实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开展品牌知识宣传,培育并提升绿色食品在消费市场的良好形象。
五、支撑体系
(一)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体系
继续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突出“安全、优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特征,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体系,力争绿色食品有效标准达到150项。重点完善养殖、屠宰环节绿色食品卫生控制要求和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控制规范。推进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订工作,为落实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规范。以“质量安全、技术先进、生产可行、产业提升”为基本评价指标,建立绿色食品标准跟踪评价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优化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制度
按照“科学公正、规范有序、简便快捷”的要求,不断优化标志许可审查程序,完善现场检查规范和专家评审制度。积极开展申报企业组织模式、管理体系、产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格准入门槛。强化申报企业投入品审核管理,对投入品使用合理性、管理规范性、来源稳定性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工作机构审查把关和定点检测机构公正检测的责任,确保审查工作环环相接不遗漏、不延误、不推诿。建立健全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检查员签字负责制。加强证书管理,不断提高颁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以属地监管为原则、行政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年检、产品质量年度抽检、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与打假、质量风险预警、产品公告等监管制度。积极推进绿色食品质量追溯管理。加强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宣贯标准、沟通信息、质量保障、风险预警中的重要作用。制订符合绿色食品行业自身特点的诚信标准,建立诚信信息服务平台,稳步开展诚信评价工作。
(四)强化科技支撑体系
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发展理念、标准定位、制度安排、功能作用、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及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基础研究。鼓励和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绿色食品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研究,并建立将先进成熟研究成果应用到生产中的宣传推广机制。支持地方研究和推广一批特色鲜明、务实管用、农民欢迎的清洁生产技术。加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升绿色食品清洁化生产水平。
(五)健全管理服务体系
加快健全地方工作队伍体系,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充实人员,推动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继续抓好检查员、标志监管员的培训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用”的原则,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布点工作,强化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食品专家队伍在理论研究、标准制修订、技术开发、风险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升绿色食品许可审核工作信息化水平。发挥绿色食品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绿色食品行业的向心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