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通报的“上榜”企业中,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仙藜口服液”,通过广播健康咨询的方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使用一个多月,身上因为糖尿病引发的瘙痒消失了,不用挠了,晚上睡眠也好了,饭后血糖也降下来了,还平稳了”等。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南星口服液”,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卧床不起脑中风后遗症的,服用产品后,一天一个样,很快就能坐起来,站起来,走起来,六个月的时间,完全恢复成正常人”等。
而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生产的保健食品“康欣牌波尔特胶囊”,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用西药降糖,是一条错误的道路,只会让疾病越来越重。使用当天,感觉身体有了劲,走路不踩棉花;使用三个周期,使用降糖针或吃药明显减少,不再嘴馋,敢吃能睡,平稳控糖,恢复糖代谢。告别并发病,重做健康人”等。
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已被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撤销这些广告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
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局每年都会根据保健食品的检验、公众消费的反馈等为依据,将全年的抽检计划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