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项目
(一)有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立法项目。(26件)
价格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起草),反垄断法(修订)(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起草),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人民银行起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银监会起草),商业银行法(修订)(银监会起草),商品流通法(商务部起草),资源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增值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关税法(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电信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铁路法(修订)(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外国国家豁免法(外交部起草),出口管制法(商务部起草),金融统计管理条例(人民银行起草),支付结算条例(人民银行起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财政部、国资委起草),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订)(商务部起草),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修订)(商务部起草),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保监会起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自然科学基金会起草),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统计局起草),职务发明条例(知识产权局起草),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条例(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起草),口岸管理条例(海关总署起草)。
(二)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立法项目。(34件)
药品管理法(修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献血法(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药师法(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法律援助法(司法部起草),社会组织法(民政部起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安部起草),建筑法(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监狱法(修订)(司法部起草),民用航空法(修订)(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起草),儿童福利条例(民政部起草),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起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民政部起草),电梯安全条例(质检总局起草),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监管总局起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安全监管总局起草),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教育部起草),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起草),警用品生产销售管理条例(公安部起草),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起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水利部起草),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城市公园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铁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海关总署起草),国家标准时间管理条例(质检总局起草),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科技部起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三)有关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促进文化发展的立法项目。(8件)
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文物保护法(修订)(文化部、文物局起草),体育法(修订)(体育总局起草),着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版权局起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订)(文化部起草),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文化部、文物局起草),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体育总局、工商总局起草)。
(四)有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的立法项目。(16件)
海洋基本法(海洋局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发展改革委起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渔业法(修订)(农业部起草),森林法(修订)(林业局起草),矿产资源法(修订)(国土资源部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国土资源部起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起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能源监管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海洋局、能源局起草),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起草)。
(五)有关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项目。(25件)
航天法(国防科工局起草),航空法(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起草),防扩散法(外交部起草),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武警总部起草),外国航空器临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管理规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起草),卫星导航条例(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起草),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起草),无人驾驶飞行器管理规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起草),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安全部起草),国防科技创新基地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军工科研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宇航产品与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设施保护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军工涉密业务服务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国防科技工业对外资开放管理办法(国防科工局起草),核安保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修订)(国防科工局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办法(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起草),军用标准化管理条例(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起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公安部起草),国防专利条例(修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起草),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修订)(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起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信办起草)。
(六)有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立法项目。(6件)
政府间财政关系法(财政部起草),人民警察法(修订)(公安部起草),行政执法程序条例(法制办起草),行政调解条例(法制办起草),供销合作社条例(供销合作总社起草),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修订)(国家民委起草)。
此外,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网络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证券法(修订)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民法总则、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等法律案,做好相关工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