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新修订《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简阳申请强制执行的首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3月17日,简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名工作人员配合法院行政庭法官,到简城街道、禾丰镇等地,向当事人送达了法院裁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其中,魏某某和冯某某对强制执行工作表示配合,当场依法缴纳了罚款,履行了相关义务。
简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几起案件的强制执行,是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体现,对于维护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严肃性、创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