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1年6月原卫生部出台了GB 13107-1991《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稻米、玉米、小麦、蔬菜、水果、花生仁、马铃薯、绿豆、茶叶中的稀土限量指标。其中,茶叶的稀土限量指标(以稀土氧化物总量计)为2.0mg/kg。之后2005年、2012年整合修改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也都保留了该标准。
标准存续的这些年,茶叶稀土超标事件频频发生,在舆论放大下,负面效应持续放大,给茶产业发展带来不小的阻碍。茶叶稀土限量指标争议不断,福建、湖南等部分茶叶产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呼吁修订相关国家标准。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郑国建说,国家卫计委高度重视稀土限量问题,多次表示将根据基础研究和风险评估结果,研究修订稀土限量标准。最近,此事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2015年12月28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污染物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取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的稀土限量。2016年2月2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膳食稀土元素暴露评估项目技术报告。“在外人看来,这样的会议并不起眼,但对我国茶产业来讲意义非凡。意味着一场长达十余年的”稀土限量去留“之争渐渐尘埃落定。”不久,一个无稀土限量指标的新标准GB 27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呈现在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