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抓紧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执法培训、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屠宰行业管理、监督执法和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规范执法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个不得”要求,严肃畜禽屠宰监管执法纪律,严惩不作为、乱执法等行为,树立畜禽屠宰监管执法良好形象。
(三)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畜禽屠宰行业舆情监测,健全完善应对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畜禽屠宰产业发展的危害。
(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各地要努力构建支持畜禽屠宰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对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建设和畜禽屠宰企业转型升级、一体化发展、品牌培育和信息追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按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的要求,会同财政部门抓紧制定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管理办法,完善补贴经费申领程序,强化补贴经费监管措施,提高补贴经费使用效益,严惩骗取、套取补贴经费的违法行为。
五、稳步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一)科学谋划“十三五”畜禽屠宰产业发展。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地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以保障畜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以优化布局、提质升级、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首要任务,以推进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畜禽屠宰产业发展现状,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畜禽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畜禽屠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制度,监督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做好畜禽收购价、白条肉出厂价、屠宰量、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量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信息填报工作,为科学开展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发挥屠宰连接畜禽养殖与肉品消费的作用,逐步建立从养殖到肉品消费全链条监测体系,研究分析养殖、屠宰和肉品消费全链条的价值演变关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引导畜禽养殖和肉品消费。
(三)加快转变畜禽屠宰产业发展方式。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化解畜禽屠宰过剩产能,补齐畜禽屠宰产业整体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短板,提升畜禽屠宰产业竞争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引导屠宰企业加快建立肉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肉品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冷链化流通,加快畜禽屠宰企业冷链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培育肉品冷链流通主体。实施品牌化战略,鼓励屠宰企业开展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优化肉类产品结构,创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知名度。加快绿色化改造,鼓励屠宰企业建设绿色屠宰工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畜禽屠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和工艺,加强对屠宰副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我部兽医局(农业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冯 梁 李汉堡
联系电话:010-59191430 59193344 5919287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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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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