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作为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重中之重,重点推进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药化流通网格化监管、“三查三单”制度落实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二是强化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改变以往培训方式,对合肥、阜阳、亳州医药产业相对集中区开展上门培训,既有理论授课、又有实战操作,提高监管队伍执法能力。
三是开展飞行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突击抽查和不打招呼等方式,加强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突出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区,防止企业在认证后出现药品质量管理滑坡现象。
四是开展“八个”专项治理。围绕“处方药销售、中药饮片销售、疫苗贮存运输、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终止妊娠药品、个体诊所和民营医院药品购进渠道、化妆品经营企业和美容机构化妆品购销使用、出租出借证照、非法回收药品”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五是努力打造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升级版。将制定印发《安徽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规范化经营标准》,加强企业诚信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适时出台《安徽省关于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指导意见》,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造成环境污染。从严控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逐步治理“小、散、弱”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连锁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