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结婚嫁女收彩礼和过去相比,已经涨了好几倍,让那些准新郎和亲属望而生畏,成了许多家庭的无法承担之痛。
据相关资料显示,陕西农村上世纪80年代,彩礼一般在600元至800元之间;90年代涨到了3000元;2007年、2008年飙升到1万至2万元。现在已经涨到3万至5万元,条件好些的人家需要给到10万之多。
近日,记者通过网上聊天、电话采访、实地调查了解到陕西一些地方收彩礼的大致情况,以西安周边为例:蓝田、周至等地乡下嫁闺女收取彩礼在2-3万元之间,临潼区、高陵区渭河以南地区收彩礼在3万元以上,而渭南则是“前四中八后十二”即一般人家娶妻下聘礼4万元起步,中等人家8元万起步,富裕人家12万元起步。今年春节记者到蒲城参加一场婚礼,女方家索要聘礼6万元,经介绍人协商,最终以4.6万元“成交”。
收取聘礼的“制高点”一个是陕北榆林,彩礼水涨船高,就连一般人家嫁女收彩礼都在10万——20万元之间:另一个就是西府宝鸡陇县一带,据网友反映,此地一般人家嫁女开口要价10万至20万元,已成常态,甚至出现了准新郎发帖恳求当地民政部门出面限制“高价彩礼”的事例。
对于娶妻嫁女下聘礼收彩礼是否妥当,记者对30名已婚的80后和未婚的90后进行随机采访,发现男方和其家庭对收彩礼大多持反对意见,而女方大多站在父母的角度,持赞同态度,认为父母辛辛苦苦养育自己,收的彩礼就当是给父母的回报;中立者则认为适当的收彩礼可以理解,但不顾男方家的经济条件,狮子大张口,那就适得其反。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愿意收取彩礼,家住西安临潼区城关镇的老高,是一个包工头,大闺女出嫁时,他只收了亲家10001元,取意为“万里挑一”,办完婚礼,女儿回娘家时,他又把钱还给了女儿。由于家庭比较富裕,他给女儿陪嫁了一套房子和一辆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老高说:“嫁闺女要彩礼我认为就是一个民间风俗,讨个吉利,没有必要漫天要价,只要娃们过得好,有出息,比啥都强。”
“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曹保明表示,“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及当代农村社会中,彩礼曾经很普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曹保明介绍,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
曹保明认为,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这就失去了本意,“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应当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