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沙特阿拉伯对于化妆品包装的新公告
2014年5月27日,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关于化妆品包装的新公告,说明每件化妆品皆需密封包装以确保消费者安全。SFDA允许执行新规定的缓冲期为一年。
也就是说,从2015年5月开始,所有进口至沙特阿拉伯的化妆品均需遵守该新规定,须以塑胶薄膜、铝箔纸或透明保鲜膜完整包覆封装,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没有被开封过。除此之外,制造商应在包装上标示以阿拉伯文书写的警示语。例如,“若是罐子或软管的外膜包装被破坏,请勿使用此产品。”,或者是“如果产品外膜包装已毁损或不存在,请勿使用”。
SFDA发布此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保护消费者使用安全,以及使产品符合GSO标准(GSO 1943/2009)。
新规定的程序很快会被应用及落实。
2. 卡塔尔对于进口化妆品新规
卡塔尔环保部近期发表关于加强管控进口化妆品到卡塔尔的声明。自2015年1月1日起,每一种针对脸部及身体的个人保养产品(非药用性)都需要在到港时被强制管制,且必须有被授权实验室所出具的合格证书,以表明产品与GSO标准(GSO 1943/2009)相一致。其他技术细节都需要再被测试。该声明并不详尽,环保部将在日后进一步阐明。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洗发精、染发剂和香水这三种化妆美容产品已经被归类在此规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