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关于两项电动玩具安全标准的资料,分别是EN 62115:2005及其修订版本EN 62115:2005/A2:2011,都是根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实施的新标准。
受新电力安全标准监管的玩具,至少有一项功能是倚赖电力运作。至于需要用电以支援次要功能的玩具,例如内部装有灯具的娃娃屋,也受该等标准监管。
指令本身也对玩具的电力特性订立具体规定。根据指令,在欧盟销售的玩具和玩具零件:
不得由额定电压超过24伏特的直流电源或相当的交流电源驱动;
须有妥当的绝缘装置及机械保护,以防范触电风险;
须确保直接可触及表面的最高温度不会导致烫伤;及
须没有由雷射光束、发光二极管(LED)或任何其他辐射引致眼睛或皮肤受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