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日本已制订了242种、针对128种农产品的农残标准。修订的新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绝大部分产品从2004年9月1日开始执行,个别产品的残留基准是从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新增农残标准对我出口影响不大
据了解此次残留基准的修改新增11种农药,共涉及到粮谷类、蔬菜等60种农产品的残留限量标准。
这11种农药分别是果宝素、氯恶嗪草、Diclocymet、醌肟草、抗倒酯唑酮菌、丙酰胺、恶唑禾草灵、四唑酰草胺、Fluazinum、丙炔氟草。其中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较大的是除草剂恶唑禾草灵,该种农药在我国已有登记使用,在蔬菜类作物中的残留限量值在0.05-0.1mg/kg之间,这将对我国输日蔬菜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他10种农药在我国使用少或没有在我国登记使用或限量值较高,对我国输日农产品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重新修改的农残标准对我蔬菜类产品影响较大
日本此次还对苯硫磷、毒死蜱、唑螨酯、抑芽丹四种农药相关的残留标准做了重新修改。毒死蜱是我国在无公害物上广泛推荐使用的杀虫剂。这一农药残留标准的修改,涉及70多种农产品,我国输日农产品,尤其是蔬菜类产品将受到重大影响。
四种主要出口产品农残限量上调10倍以上。此次毒死蜱残留标准的修改,有四种主要输日农产品被“高标准”、“严要求”。它们是卷心菜(从1PPM调整为0.05PPM)、新鲜豌豆(从0.1PPM调整为0.01PPM)、哈密瓜(从0.5PPM调整到0.01PPM)、荞麦(从0.1PPM调整到0.01PPM)。
其他产品也有一定幅度的加严,如花生(从0.5PPM调整到0.2PPM)、萝卜(从3PPM调整到0.5PPM)、草莓(从0.5PPM调整到0.2PPM)、板栗(从0.5PPM调整到0.2PP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