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为了缩短标准编制周期,采取了多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0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IEC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即编制周期超过7年仍未完成的标准化项目自动撤消,如果重新启动,必须对其市场适宜性进行重新评估。2002年IEC北京大会又决定将这一期限缩短为6年。日前,IEC标准化管理局(IEC/SMB)又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一决定自2004年10月生效实施,以给某些技术委员会留有余地。
2003年SMB已将1/3超过时限的标准化项目从工作计划中删除,使正在编制中的标准化项目由1999年的1883个压缩至2003年的1362个。新制定标准项目与修订项目相比,大致保持在1:1左右。
2003年完成的标准化项目中,3年内完成的占53%,而1999年仅占17%;5年内完成的标准化项目,已从1999年的46%降至2002年的26%,标准平均制定周期已从10年前的86个月降至目前的4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