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认证新闻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召开审查会

2015-03-26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2014年12月29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由褚波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杨榕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代表主编单位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对标准的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审查会成立了以毛志兵为主任委员、童悦仲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主编单位关于《标准》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编制组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详实,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审查的要求。
 
  二、编制组在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情况,创新性地提出设计阶段评价、建造过程评价、管理和效益评价三部分构成的标准评价体系,符合我国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现实要求。
 
  三、《标准》内容全面、系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现行的经济技术政策,能够满足工业化建筑评价的需要,填补了国内标准的空白,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审查专家对《标准》(送审稿)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标准》修改明确为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评价;
 
  2、适当调整设计阶段、建造过程、管理与效益等评价权重;
 
  3、4.1.1预制率偏高,建议做适当下调;
 
  4、有关评价指标及要求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他修改意见和建议见附件二(略)。
 
  审查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