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江西省质监局积极推动江西省有机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对比各县(区)的自然条件、有机产业基础等多方面的条件,2014年选择推荐了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申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在江西省质监局的帮扶指导下,信丰县政府顺利完成了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所需材料并向国家认监委申报。2014年12月10日,按照国家认监委“地方政府自主申报--地方质检两局择优推荐--认监委组织专家咨询评审--公示公布”的流程,江西省质监局带领信丰县政府、赣州市市质监局、信丰县质监、信丰县农业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专家咨询评审会,顺利通过咨询答辩。
2014年12月24日,国家认监委印发了通知,同意江西省信丰县等九个县市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江西省信丰县成为2014年江西省唯一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