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安排在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间完成。
(一)集中培训、企业自查:6月1日-6月30 日
(二)现场检查、监督整改:7月1日-9月30日
(三)汇总情况、总结上报:10月14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原则性强、业务素质高、有责任心的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按时限完成检查工作,必要时可抽调检验检测人员和稽查人员参与现场检查。省局要对各地检查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督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检查培训。各地要对选派的参检人员集中培训,统一检查标准、评定尺度、处理方式,全面理解、熟悉、掌握检查要求和检查要点,确保监督检查按标准按时限完成。